在人們心目中,藝術家是不食人間煙火的,他們所追求的,是意境,是完美;不願隨俗,不肯妥協。商人所追求的,是市場和利潤;講求供需,懂得折衷。將藝術和做生意兩件事放在一起,對於藝術,代表一種褻瀆;對於做生意,顯得曲高和寡,往往是叫好不叫座。
然而,如今我們所看到的現實卻是,經由蘇比士拍賣場所交易藝術品,動輒百萬、千萬、甚至以億計算的價格,令人咋舌,而且藝術品投資蔚然成為一股熱潮。不過這只是指藝術品的行情,講到創作藝術品的人,也就是真正的藝術家,儘管像畢卡索在有生之年,其作品就為他帶來令人羨慕的財富,但甚多不世出的藝術家,如梵谷等,卻潦倒一生,這類藝術家是和商業是沒有什麼關係的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今藝術已經不只是一種作品,而是代表一種決定事物價值的要素,不管是食品、服裝、傢俱、日用品,還是個人電腦和建築,只要在其中加入某種藝術成份,立刻身價百倍。例如近年來Apple所推出的產品,包括iPod、iPhone等等,之所以獲得市場的熱愛,論者以為,並不是單靠其科技力量,而是來自這家公司擁有其他企業所缺乏的「美感資產」。引用國內知名美學大師蔣對於Apple產品感嘆的話,「…滑鼠摸起來,真的像是愛人的手…一開機以後那個光,真是漂亮,我把整個燈都暗掉去感受那種感覺。」有了這種不可思議的增值力量,無怪乎人們稱當前是一個「美力」時代,也是「美感經濟」成為主流的時代。
這也說明了何以當前「設計」這一行業如此興旺,使得美國企業界爭相聘用來自像羅德島設計學院,芝加哥藝術學院以及密歇根的克藍布克藝術學院的人,無非希望經由這種人才在產品中注入美的力量。
更進一步,藝術還不是一種要素而已,它本身更發展成為一種產業,例如電影,事實上其複雜程度已非單純的藝術品,而是結合了文學、表演,以及科技成為一種藝術產業。尤其隨著人類文化和生活水準的提升,屬於這種藝術產業的,更是日新月異不斷出現,尤其是娛樂產業,帶給人們欣賞、享受和感動,創造了龐大的商業價值。
隨著網路化時代到來,更是靠藝術提供了所需要的內容,因而出現了所謂的「高感性事業」,也就是如迪士尼公司總裁Michael Eisner所指出由「藝術+媒體+創意」所構成的產業。在這潮流下,譬如就有一家歷史悠久,名聞遐邇的工業巨人---西屋公司---毅然結束了所有工業生產線,不再生產馬達、渦輪機之類產品,搖身一變,成為一種娛樂為主的感性事業。
日前有機會和國內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先生和他的舞者相聚,他們說,每一次舞蹈創作都源自某種意念或意境,然後經過無數次不斷地揣摩和嘗試,最後終於發現了某種可以在舞台上呈現的表演,讓觀眾在心靈上感染到他們所要傳達的意涵和感動,只有經由這種精心雕塑的過程所創作的,才叫做藝術。聽罷這話,不禁想到當年華特‧迪士尼在創辦他的事業時也曾說過類似的話:「我夢想,並且以自己的信念來試驗這些夢想;我也勇於冒險,努力實踐自己的想法來讓這些夢想成真」。
從這層次說來,經營企業和藝術創作不但有神似之處,甚至可說它們來自同樣的精神源頭---人類所擁有的創造力呢!
作者:許士軍/元智大學客座教授、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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