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在長尾世界的箇中滋味?

一九八○年代初期,正當迪斯可(disco)音樂窮途末路之際,長尾音樂文化的原型從芝加哥的一處工業區崛起。當時電影《週末夜狂熱》(Saturday Night Fever)上映,已過了五年,迪斯可的拍手舞曲(clap tracks)與R&B藍調音樂已經流行到浮濫的程度,消費者厭倦了這些音樂,受夠了流行樂界一再複製以往的暢銷曲,也聽膩了這些了無新意的奶油味歌曲。




因此,有人呼籲,到芝加哥科米斯基公園(Comiskey Park)看球的觀眾,可以把自己不想要的迪斯可唱片帶到球場,等球賽結束後,集體將這堆塑膠扔進熊熊烈火,並不斷高喊:「迪斯可爛斃了!」。

同時,在一家名為「倉庫」(Warehouse)的夜店中,駐場DJ法蘭基‧納可斯 (Frankie Knuckles)卻有創新之舉。納可斯將不同類型的音樂大膽混音,並將不同的音樂類型加以融合,他結合了經典迪斯可老歌、新式歐陸舞曲(Eurobeat)、合成音樂,以及當時剛出現的電子鼓(drum machines),創造全新的音樂曲風,揉合為狂野而熱力十足的House音樂。大家稱為這種新的類型為House音樂,是由發源的夜店叫做Warehouse得名。

《芝加哥house音樂的歷史》(The History of House Sound of Chicago)一書中,作者史都華‧柯斯葛羅夫(Stuart Cosgrove)對House音樂有如下的描述:

法蘭基不是普通的DJ,他是聲音建築師,他帶領混音藝術攀登新的高峰。倉庫常客記得,那裡當時是芝加哥最有氣氛的地方,令人心醉神迷的舞曲音樂往往在那裡開始流行。倉庫把哈洛‧茂文(Harold Melvin)、比利‧保羅(Billy Paul)與歐傑斯(O'Jays)的費城靈魂樂經典曲目,毫不矯飾和迪斯可的暢銷曲融為一氣,如馬丁‧瑟卡斯 (Martin Circus)的迪斯可馬戲團(Disco Circus),並引進歐洲流行音樂,諸如電力站(Kraftwerk)與電報機(Telex)等電子音樂團體。

這種音樂流傳到芝加哥另一家叫音樂盒(MusicBox)的夜店,那裡的DJ朗恩‧哈第(Ron Hardy)以震耳欲聾的音量與狂野的結奏,將House音樂發揚光大,不過,另有一說是,他做出這樣的音樂,是使用海洛英之故。隨後,House音樂終於飄洋過海,到了英格蘭北部,成為日後瑞舞風潮(Rave)的發展基礎。

值得注意的是,House音樂會竄紅,是因為主流文化的價值崩盤,以及House音樂本身的文化充滿生命力。DJ與夜店創造了與流行音樂截然不同的音樂產業。夜店音樂其實搭著(surf)舞曲的長尾浪頭應運而生,這個環境中可以見到各種創新模式不斷在演進。

從House音樂看長尾市場

為了解箇中緣由,我們來回顧House音樂風行的歷史。目前大家都覺得某些傳奇DJ,造成了這股風潮發軔,如賴瑞‧雷文(Larry Leven),在擔任紐約天堂車庫(Paradise Garage)駐場DJ時,聲名大噪。七○年代晚期,雷文與大?‧曼庫索(David Mancuso)這類DJ,開始把多張唱片串在一起,成為現在大家司空見慣的DJ組曲,讓舞客可以盡情跳到天明。

這些天王DJ何以能夠大出風頭?不少因素迄今依然存在。首先就是科技因為低廉的價格而可以普及,包括混音器與多軌錄音機等。這就是長尾的第一股力量,也就是製作工具可以普遍化。價格低廉的製作科技,可降低租用錄音室的時間成本,而便宜的母帶科技(mastering technology),則使得數百家小型獨立的唱片公司(record label)能以低價灌錄唱片與以低價銷售唱片。有些最知名的House音樂公司,如西端唱片(Western End Records),在短短幾年,即灌錄了數百張唱片。

由此帶來的經濟效果,就是唱片的數量爆增,大家對相關唱片的資訊卻一無所知,因此就需要有人扮演「過濾者」的角色,幫消費者搜尋唱片。不過如果無法先接觸到這些地下唱片,這些過濾者還是無用武之地。因此,銷售通路的進入障礙要低,大家才容易進入市場。夜店與倉庫舞會正好提供了低度的進入障礙,提供長尾市場所必需的第二股力量──大眾化的流通(democratized distribution,普遍流通)。

像廣播電台這樣的媒體,往往主要以單向資訊的流動,作為行銷手法,唱片業者一股腦的向電台強力推銷自己具暢銷潛力的單曲,不過是否押對寶,要稍後才見分曉。不過夜店對唱片的反應卻是立即迅速,如果DJ放的曲子不對味,客人的不滿顯而易見,他們就不跳舞。夜店的客人當場用腳投票,表達各自的期望與喜好,然後由DJ總合。DJ站在音樂的長尾上,推薦最受客人歡迎,也願意隨之起舞的音樂。

隨著生產與母帶成本持續下跌,House音樂如雨後春筍般冒出,並且分門為極為細膩,如deep House(深House音樂)、funky House(鄉村House音樂)、dub House (譯注:dub為一九七○年代源自牙買加的一種音樂)等。在這種狀況下,DJ需要新的機制,才能悠遊於這片錯綜複雜消費領域。

外面觀點會覺得這套機制顯得矛盾。因為多年來,House音樂的製作人都以許多不同的化名出版唱片。如果想讓唱片大賣,為什麼要用化名呢?畢竟太多不同化名其實不利於建立響噹噹的金字招牌,還會因資訊不清,混淆市場視聽。

但對DJ而言,唱片的分類才是重要的資訊,而不是曲子。獨立唱片公司就像商品標示牌,透露曲子大概屬於哪一個子分類。唱片分類讓DJ可以省錢省力的找到符合客人口味的曲子。同樣的,唱片公司也是很好的平台,讓DJ事後便於整合每位舞客當時提供的意見。

事實上,正由於唱片的分類提供了最重要的資訊,因此,DJ的名字,也就不再那麼重要。例如,極具影響力的柏林二重唱基本頻道(Basic Channel)的團員莫理茲‧馮‧奧斯沃(Moritz Von Oswald)與馬克‧艾默斯圖(Mark Emestus)二位,他們的唱片被冠上許多不同的分類:Burial Mix(埋藏混合)搭配人聲唱和,是曲風深沉、陰暗的dub音樂;M是極簡風格,的dub House器樂音樂;節奏與聲音(Rhythm & Sound)是受到強烈雷鬼影響的抽象dub音樂;連鎖反應(Chain Reaction)則是深受House影響的器樂演奏的抽象電子音樂。

上面的每項分類都囊括好幾位音樂人,但要再乘上一千倍,才是House音樂消費市場,實際的複雜程度。這就是為什麼,當百家爭鳴時,市場上需要唱片分類。既然DJ本身可以根據唱片的分類索驥需要的曲子,那他們何必花時間,聽奧斯沃與艾默斯圖合作的每張唱片,DJ只要把重心放在最受客人歡迎的分類即可,因此,他們可以省錢省力的順著House音樂的長尾滑行。

House音樂的製作人的產品策略還是採取開放取用(open-access)的方式。相對於某些唱片公司花費愈來愈多的時間,進行侵害創作權官司的訴訟,House音樂製作人(還有大多數地下音樂製作人)早就了解,開放自己的作品,供人重新混音與修改,其實具有正面的經濟效益。

優秀的House唱片,往往吸引其他製作人重新混音,因而形成一種平台。由於重新混音的版本通常成為更細的分類,所以混音版和原曲產生互補作用。隨著互補作品的增加,平台曲目的身價也如滾雪球般,水漲船高。雪球效果(snowball effect)是協助DJ的另一機制,讓身為整合者的他們,有效率地沿著音樂的長尾滑行,迅速而輕易地發現,哪些曲目是個別利基中的雪球。

由「二者擇一」文化到「二者兼得」文化

長尾就是無窮的選擇。豐富、廉價的分配表示豐富、廉價與無限的可能,而這又意味著聽眾的偏好分布和選擇可能一樣寬廣。主流的媒體與娛樂業者認為,這就像傳統媒體與網際網路的戰爭。但問題是,一旦人們把注意力轉移到網路,他們不是只由一個媒體逛到另一個,他們分散到各處。無窮的選擇等於無休止的市場分割。

媒體分析家維因‧克洛斯比(Vin Crosbie)在《柯蘭特》(Corante,譯注:此為全球首家部落格媒體公司之名)一書中,分析了原因何在:

「每位個別的聽眾、觀眾或讀者,都是由共同的興趣與特定的興趣混合成的獨特組合。大家都可能擁有一些共同的興趣,比如天氣,但多數人也有與眾不同的特別興趣。每一個體都是不折不扣的獨特組合,各自具備共通的興趣與特定的興趣。直到三十年前,美國還沒有任何媒體可滿足眾人的特定興趣,他們只能藉著大眾媒體,多少滿足許多人共同的(即大眾)興趣。

接下來,媒體技術的演進,開始讓特定興趣可以得到滿足。一九七○年代,平版石版印刷的進步,引爆專門雜誌的熱潮;書報攤上不再只有幾十種雜誌,而有上百種,而且大都針對特定主題。一九八○年代,首先普及的是類比有線電視系統,接下來是九○年代晚期的數位電視系統,使美國人從平均只能收看四個電視台,增加到幾百個,而且大多為專門頻道(如家居與庭園頻道、高爾夫頻道、軍事頻道等)。然後一九九○年代,網際網路廣為普及,一般人可以快速進入數百萬個網站,而這些網站的主題都相當特殊。

這樣一來,大家原本只有(共同的)大眾媒體可供選擇。現在,愈來愈多人受到這些專門的出版品、頻道與網站所吸引,而不再只繼續使用大眾出版品、頻道與網站。愈來愈多的人,降低使用大眾媒體的比重,不久的將來,多數人可能都會如此。其實這並非個人有了改變,因為他們向來就是不同的個體。改變的是他們使用媒體的習慣。只不過,他們以往一直擁有的不同興趣,現在全部得到了滿足。有多少人,就有多少的分割。向來如此,永遠也如此。」

由共同轉向特定,並不代表現有權力結構的終結,或是全盤轉向純粹業餘的筆電文化。這只是讓等號兩邊,重新取得平衡。我們從只能在暢銷商品或利基商品之間選擇(主流文化對次文化)的「二者擇一」(or)年代,進入「二者兼得」(and)年代。今天,我們的文化愈來愈融合頭與尾、大眾與利基、機構與個人、專業與業餘。大眾文化不致沒落,只不過不會再那麼強勢,而利基文化則不會再那麼低調。

我們已經看到音樂受到的影響。在CD市場中,古典音樂約占銷售的6%,數量少只能填滿沃爾瑪百貨的一個貨架;但在可以廣納各式音樂的iTune,古典音樂占了12%的銷售量。紀錄片很少在戲院上映,但在線上DVD出租網站--Netflix,紀錄片可是熱賣商品,在美國,半數的紀錄片,像是《抓住弗里曼一家》(Capturing the Friedmans)與《謀殺球》(Murderball),是經過這種管道出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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